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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用油的行业标准
一、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1988)规定:
1、酸价--花生油、菜籽油、大豆油、葵花油、胡麻油、茶油、麻油、玉米胚芽油、米糠油≤4;棉籽油≤1
2、过氧化值(meq/kg)--花生油、葵花油、米糠油≤20;菜籽油、大豆油、胡麻油、玉米胚芽油、棉籽油、茶油、麻油≤12
3、浸出油溶剂残留量(mg/kg)≤50
二、色拉油卫生标准(GB 13103-1991)规定:
1、酸价≤0.3 2、过氧化值(meq/kg)≤10
三、精炼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15197-1994)规定:
1、酸价≤0.5 2、过氧化值(meq/kg)≤10 一是原料来源和加工工艺的标识要求,规定转*、压榨、浸出产品和原料产地需要标识;
二是对压榨成品油和浸出成品油的较低等级的各项指标提出了强制性要求;
三是限定了食用植物油产品的酸值、烟点等项目; 四是明确规定产品不得混有其余食用油或非食用油,禁止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需要符合《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 按照产品质量将成品油分为四个等级,从1级到四级分别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烹调油、1级油、二级油。
10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家食用油标准是什么?
据质监部门有关人士介绍,10月1日起执行的食用油新标准,涉及花生油、大豆油、葵花油等8种食用油强制性国家标准,其分类更加明确和有利于消费者识别。 该标准主要针对花生油和大豆油,采用新方式把食用油划分为一、二、三、四等级(四级为较低等级),分别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烹调油、1级油和二级油。新标准中还特别要求花生油和大豆油的生产企业需要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生产工艺是“压榨”还是“浸出”;禁止仅标注“烹调油”“色拉油”;原料中的大豆是转*的需要说明,比如用“1级大豆油”代替“*正大豆色拉油”,并标注出“生产工艺”“原料产地”以及是否使用了转*原料。
新标准将在食用油所含杂质、水分等各项指标的要求方面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对生产工艺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也会更加严格、规范, 名词解释 勾兑油 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润,一些厂商在油品中掺入低价的陈菜油和棕榈油,这便是"勾兑油"。由于棕榈油在22℃以下会凝固成白色块状,在夏季虽然看不出好坏,但天气转凉后则会露出马脚。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谓"勾兑油",其正规的工艺应该属于调和油,是在压榨油或浸出油的工艺基础上再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其余的油料,如菜籽油等。因此,按正规工艺调和的食用油是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关键要看原料油本身的品质以及混合油料的比例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
新的标准将结束市场上销售的食用植物油等级划分混乱的局面,一些厂家再用“色拉油”、“烹调油”等模糊等级的做法糊弄消费者,将没有市场。“转*”对人体有没有影响,现在还没有定论。所谓“压榨”和“浸出”是指目前国内两种食用油生产工艺,前者是靠物理压力将油脂直接从油料中分离出来,全过程无任何化学添加剂,保障产品*、卫生、*,*营养不受破坏;后者则是采用6号溶剂油将油脂原料经过充分的“浸泡”后高温提取,经过工艺加工而成,这种工艺较大的特点就是出油率高。新标准之所以强调把上述“要件”标出,主要是告诉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压榨油 靠物理压力将油脂直接从油料中分离出来,全过程不涉及任何化学添加剂,保障产品*、卫生、*,*营养不受破坏。国内市场上*大多数的花生油用的是压榨法,而多数大豆色拉油则选用浸出法。从*与环保上来看,压榨油由于能够保持原料原有的营养和油的品质比较*,与浸出油相比,压榨油处于相对优势。
浸出油 采用溶剂油将油脂原料经过充分浸泡后进行高温提取,经过"六脱"工艺(即脱脂、脱胶、脱水、脱色、脱臭、脱酸)加工而成,较大的特点是出油率高、生产成本低。我国大豆色拉油基本上是采用浸出法工艺制造的,这也是色拉油的价位一般要低于压榨油的原因之一。与压榨法相比,用浸出法制油,具有粕中残油少、出油率高、加工成本低、生产条件良好、饼粕质量好、油料资源能得以充分的利用等优点。此外,未经精炼等工艺处理的原油(毛油),不能直接用于人类食用,只能作为成品油的原料。为防止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原油需要经过精炼加工处理,达到各级油品的标准才能上市销售。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部门的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一工艺制出的油是否对人体有害,关键在于要控制溶剂产生的残留物质的量是否符合标准,达到相应标准的浸出油对人体才是无害的。 食用油卫生标准。
为了同国际接轨,国家粮食局组织国内油脂行业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大中型生产企业重新修订了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油茶籽油、米糠油和玉米胚油等8个食用油商品质量标准,5个已发布实施,其余3个即将发布。新修订的8个食用油商品质量标准是在整合了过去20多个食用油质量技术等级标准的基础上,参照国际同类先进标准,并结合我国国情修订的。修订后的新标准与老标准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每个食用油品种只有一个标准,按质量技术要求分为四个等级,即1级、二级、3级和四级。新标准中的1级油相当于原标准中的色拉油、二级油相当于原标准中的*烹调油、3级油相当于原标准中的1级油、四级油相当于原标准中的二级油。
二是新标准规定了在商品的标签上,要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油料生产,目的是让消费者有知情权,便于消费者选择吃什么油。
三是单项技术指标,如酸价、杂质、水分、挥发物、过氧化值等较以前要求更加严格,并增加了对脂肪酸组成和不皂化物含量的要求。 以上内容由三友机械榨油机*厂家编辑,转载时请注明www.sanyoujixi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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